記者走訪了幾家大型家居賣場,各企業(yè)戶外廣告和店內宣傳上,已經見不到“中國馳名商標”的字樣了。幾家擁有馳名商標的地板品牌店內銷售人員告訴記者,大概從4月開始,新包裝和新廣告基本都開始更換。
“馳名商標”作用屢被夸大
“馳名商標”又稱為周知商標,最早出現在1883年簽訂的《保護工業(yè)產權巴黎公約》(以下簡稱《巴黎公約》)。我國于1984年加入該公約,成為其第
95個成員國。和其他加入《巴黎公約》的成員國一樣,依據該公約的規(guī)定對馳名商標給予特殊的法律保護,已經成為我國商標法制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。
記者查閱資料發(fā)現,馳名商標原本的意義,有三點:
第一,法律保護力度加大。如果商標成為馳名商標,則該商標可受到擴大的法律保護;
第二,獲得政府政策支持。企業(yè)將獲得其他企業(yè)難以企及的更大力度的政府支持;
第三,巨大的品牌榮譽。“中國馳名商標”這一稱號代表著中國商標領域的最高榮譽。
馳名商標被企業(yè)用作宣傳 本末倒置
然而不知何時起,“全國馳名商標”被很多企業(yè)誤將馳名商標當作了市場影響力加分點,和宣傳產品時的賣點。很多地板企業(yè)認為“馳名商標”是一種很好的
“廣告”。而將這種馳名商標當作榮譽稱號的心態(tài),漸漸也已蔓延到賣場,當大家都想擠進某一家賣場時,擁有馳名商標的品牌似乎更容易進入。
而實際上,馳名商標設立的初衷是在法律上對知名品牌保護的一種形式,其目的是用來打擊侵權行為。地板企業(yè)把馳名商標作為宣傳點,可以說是違背了馳名商標的作用。這種現象似乎有些“本末倒置”?!皳碛旭Y名商標并不代表所有的產品都能保證達標和合格?!?